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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法輪功為何是邪教組織的法理剖析

作者:李永升 付其運 · 2010-07-26 來源:凱風網

  20世紀的最后幾年,善良的人們正在翹首21世紀來臨的時候,中國的大地上卻刮起了一股陰霾之風。李洪志用瞎編亂造的所謂“法輪大法”詆毀科學、殘害生靈,其累累罪行為國人切齒。以至于中國政府不得不重拳出擊,明令取締。然而法輪功邪教組織及其信徒并未就此罷休,在全國各地,接連不斷地發生和出現了多起聚眾鬧事,甚至以慘烈之手段自殘自傷,對抗政府。在國外,因罪魁禍首李洪志潛逃國外而又受到國際反華勢力的支持,以所謂的“侵犯人權”“壓制信仰自由”的謬論為借口向中國政府責難。所以,對李洪志及其法輪功不是僅明令取締就可以消除危害了,必須對其進行深層的理論透析,將其與宗教之區別、邪教之本質及其表現形式昭示于天下,以喚起人們的驚醒,從而自覺地遠離邪教組織而走上健康的人生之路。

  一、法輪功邪教與宗教之辯正

  在法輪功為何是邪教的問題上,首先要澄清法輪功邪教組織同宗教組織之間的區別。

  關于法輪功邪教之“邪”,正如《人民日報》上一篇特約評論員的文章所指出:邪教的“教”不是宗教的“教”,而是特指一類邪惡的說教、邪惡的勢力。

  至于宗教之含義,《辭源》中對佛教如是說:佛教以佛說為教,佛弟子所說為宗,宗為教之分派,合稱宗教,指佛教的教理——現統稱對神道的信仰為宗教。而西方則把宗教稱為與神的“再結合”。依據宗教的觀點,神創造了人,而人卻由于自己的墮落背叛了神。在神的感召下又重新通過崇拜神而回到神。從起源和本質講,宗教無非是對塵世力量的一種神圣化。恩格斯在《費爾巴哈論》中談到宗教本質時講:“一切宗教都不過是支配著人們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們頭腦中的幻想的反應,在這種反映中,人間的力量在人們的頭腦中采取了超人間的力量的形式?!睆谋憩F形式看,宗教又表現為一些基本的要素。宗教學之父穆勒認為:“在一般語言里,我們使用宗教一詞至少有三層含義:首先它指信仰的對象,其次指信仰的力量,第三指信仰的表現,即在崇拜行為中或在虔誠的行為中的表現?!币恍W者也把這些概括為宗教觀念、宗教情感、宗教活動和宗教組織。從世界范圍來講,如猶太教、基督教、佛教、伊斯蘭教、印度教、中國的道教等。這些在歷史上產生很早,具有悠久、厚實的歷史文化傳統,他們都有源遠流長的歷史和人數眾多的信徒。另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經過漫長的歷史沉淀、社會整合,他們事實上已經成了社會上層建筑的一部分。作為現實社會的一種意識道德,宗教仍有他們存在的理由和其廣泛的社會基礎。

  為了社會穩定和諧的發展,中國憲法保護宗教和宗教信仰自由。而法輪功則是利用了宗教的形式,進行別有用心的活動,我們不能把法輪功和宗教等量齊觀。這是因為法輪功組織根本不是一種正常的宗教,而是一種邪教。它具備了邪教所具備的所有特征。誠如《人民日報》將其概括為“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編造邪說”、“斂取錢財”、“秘密結社”、“危害社會”、“殘害生命”。這一概括充分揭露了法輪功組織的邪教本質。李洪志從道教、佛教、基督教的教義中斷章取義地將一些只言片語拿來拼湊成他的所謂“法輪大法”,謠言惑眾,用“世界末日”、“地球爆炸”來引誘、鼓動、培植練功者對“教主”的特殊崇拜情感,對人們進行精神控制。這充分表明法輪功邪教之邪,其本質就在于它表現出的反科學、反人類、反社會的特點。中國政府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是因為他們都是在法律的允許范圍內活動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6條第三款規定“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备挥谜f冒用宗教之名進行邪教組織活動了,法輪功組織打著宗教的旗號,實質上從事著邪教組織活動。

  從根本上說法輪功根本不是宗教,法輪功組織也不是宗教組織,不僅得不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保護,而且因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0條的規定,應受到法律的嚴懲。形式上類似宗教和實質上的邪惡,是邪教的兩個必不可少的本質規定。法輪功邪教組織的所作所為嚴重地觸犯了國家法律(包括中國刑法),它是披著宗教外衣的邪教組織。所以說法輪功邪教之“教”絕非宗教之“教”。我們不能把中國保護“宗教信仰自由”理解為披著宗教外衣的邪教活動自由、邪教信仰自由。類似法輪功組織之類的邪教及其活動均應不在保護之列,其組織和活動不但不是宗教活動,而且是應受嚴厲打擊的違法犯罪活動。

  二、法輪功為何是邪教的本質之所在

  中國現行《刑法》第300條明確規定,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蒙騙他人、致人死亡,以及奸淫婦女、詐騙財物者,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并應處以相應的刑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1999年通過的《關于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認為,所謂邪教組織,就是指冒用宗教、氣功或者其他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蒙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邪教的本質是反科學、反人類、反社會、反政府的。不能真正的去忍和愛。幾乎所有的邪教組織,都盜用過傳統宗教的教規、教義和信仰術語,并將其夸張和歪曲,為它的反社會目的服務。而中國的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基督教,都是提倡對所在的社會采取包容接納和參與的積極態度,大力提倡優良的社會倫理。把愛國守法、熱心公益、維護社會穩定、共同建設文明進步的社會作為信教群眾的自主意識。因此,邪教根本不是宗教,它是一種邪惡勢力,是危害社會的毒瘤。法輪功組織的所作所為,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1999年通過的《關于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關于“邪教組織”的定義和特征,從法律特征上已經表明它是一種邪教組織。法輪功邪教組織以我們國家現行法律對邪教組織的規定中沒有明確規定法輪功為由進行發難,實際上是對法律的無知,對此,我們應該有清醒的認識。那么,從法理上看,法輪功邪教的本質究竟在哪里?我們不妨對此作一剖析。

 ?。ㄒ唬┓ㄝ喒M織是打著“傳教”的幌子在破壞宗教秩序和信仰自由

  “邪教”,通常都是打著宗教的幌子,借用宗教的名詞術語,通過貶損宗教的聲譽、擾亂宗教秩序來宣揚和推行自己的歪理邪說。法輪功正是這樣一種破壞宗教秩序和信仰自由的“邪教”。李洪志打著佛法的幌子,盜用了一些宗教術語,對其進行歪曲。他的歪理邪說實際上是反宗教的。李洪志將其“法輪大法”稱之為“最高佛法”,是凌駕于一切宗教之上的“正法”。為了使修煉者信奉“法輪大法”,服從他的“教義”,李洪志反對修煉者信仰宗教,他說:“現在的宗教不能度人,不是修煉,是低的東西,那么大的法你還往里摻東西,摻低的東西也不行,都會把你自己修煉的身體和你所要修出來的一切搞亂,你就無法回家,你在破壞你自己前進的路?!彼Q,“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包括猶太教,還有一些教吧,我承認在歷史上它們是正教??墒窃诮裉斓倪@個歷史時期,在今天現代化了的人的觀念社會中,人們已經不能夠用人的本質與古老的觀念去理解它了……你理解不了它,你也就不能被它度,它也就不來管”,“我告訴你是怕你耽誤了,被那個不能度人的宗教耽誤了?!彼€說:“本世紀所產生的宗教,何止是本世紀,前幾個世紀在世界各地有許多新教產生,這些大多都屬于假的?!?

  正如中國宗教界有識之士所指出,李洪志及其法輪功不僅同宗教毫不相干,而且其歪理邪說是與宗教教義相對立的,是反宗教的。李洪志所鼓吹的法輪功企圖以其歪理邪說來迷惑法輪功學員,阻礙廣大信教群眾從事正常的宗教信仰活動,尤其是假借宗教的名義來傷害信教群眾的宗教感情,破壞國家憲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秩序,從而來樹立李洪志個人作為所謂世界最高教主的地位。這是一種典型的、極端的、以反宗教為特征的“邪教”。

 ?。ǘ┓ㄝ喒σ跃毠槊:竦纳硇慕】岛拓敭a安全

  氣功作為一種強身健體的體育活動在中國已經有幾千年的悠久歷史。李洪志為了傳播其歪理邪說,用氣功面目來包裝“法輪大法”,企圖以此迷惑治病心切、不明真相的群眾,并聚斂財物。結果是,法輪功學員不僅不能通過練習法輪功達到強身健體的目的,而且破財招災,大量的法輪功學員因練習法輪功而出現精神障礙,或者是在輕信李洪志的“生病是業力所為”的歪理邪說后有病不去醫院看病,耽誤了治療,重者還喪失了生命。據全國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999年7月不完全統計,因修煉法輪功致死的已達1404人。李洪志所鼓吹的法輪功根本不是什么能夠幫助人們強身健體的氣功,而是一種徹頭徹尾的反科學的歪理邪說。反科學是其邪教本質的一個方面。李洪志曾極力貶低現代科學的作用,試圖以“法輪大法”的似是而非的理論來迷惑希望通過正常的氣功練習活動來達到強身健體目的的法輪功學員。李洪志向法輪功修煉者宣稱:“現在的科學不算科學,因為用這個科學這條路永遠都探測不到這個宇宙的奧妙?!薄叭祟惖目茖W技術達不到更高的認識……但是我們修煉的人可以做到,佛才是最高的科學家?!薄叭祟惉F在的科學,實質上是站在一個錯誤的基點上發展起來的,對宇宙、對人類、對生命的認識都是錯誤的,所以在修煉界,我們修煉的人根本就不承認現在的科學,認為它是一個錯誤?!?

   李洪志極力否定現代科學的作用,一個不可告人的目的就是要讓法輪功學員對現代醫學在祛病強身方面的作用產生懷疑,從而懵里懵懂地相信只有法輪功才具有強身健體的“神奇妙用”,其手段不可謂不陰險毒辣。這也是一切“邪教”組織以歪理邪說蒙騙群眾所慣用的卑劣伎倆。

 ?。ㄈ┓ㄝ喒M織具有強烈的反社會性和反人類性

  從世界范圍來看,受到法律保護的宗教和宗教組織,都必須自覺尊重和維護社會的基本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這也是現代法治的基本要求。如中國現行受到法律保護的佛教、伊斯蘭教和基督教等宗教組織,都以某種方式順應社會的要求,遵紀守法。而法輪功及其組織卻不一樣。它不僅不依法成立,而且還處處煽動鬧事,宣揚人類已經敗壞到極點的言論,企圖“以教干政”、“以教代政”、“混淆視聽”,具有明顯的反社會和反人類的特征。

  李洪志出于其不可告人的險惡用心,宣稱“現在社會問題層出不窮,哪個政府也解決不了。民族問題,國家與國家的問題,民族之間的矛盾,許許多多社會犯罪各方面的原因,哪個政府都頭痛,誰也解決不了?!彼Q,只有他能夠給人們“上天的梯子”;“我要是度不了你,誰也度不了你”;“全人類我都能管”;“我要管不了你,誰也管不了你”。為了極力否定以憲法為基礎的社會主義法制在保障公民權利、維護社會穩定和增進全體人民共同福利方面的作用,李洪志宣稱:“人類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機械地限制人,封閉人,……人都像動物一樣被管著,沒有出路了,誰也就想不出辦法了?!崩詈橹静粩嘞蚍ㄝ喒π逕捳咝Q:“法輪大法是把宇宙特性佛法萬古以來第一次留給了人,等于給人留下了一部上天的階梯”,“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人在傳正法,所以我做了一件前人從來沒有做過的事情”,“我確實做了一件前人從來沒有做過的事情,傳了更大的宇宙根本大法,無論你翻遍古今中外的書都沒有這些。我所講出來的道理是宇宙特性,是佛法的根本?!薄叭祟惿鐣呀洈牡綐O點了,人家就等著毀滅不管了,只有我在管”,“我的法身多得不能用數字來計算,數不過來。多少人我都能管,全人類我都能管?!?

  李洪志的一言一行不僅否認人類社會的基本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的價值,否認人類文明的進步,而且,已經把自己與現實社會嚴重地對立起來,把“法輪大法”和所謂“護法”行為與現實社會的法律秩序對立起來。如果任其肆意泛濫下去,必將會嚴重地破壞社會秩序,給國家的和人民的幸福生活造成巨大的損害。

 ?。ㄋ模┓ㄝ喒M織具有不可告人的政治圖謀

  李洪志非法組織的“法輪大法研究會”是法輪功組織的全國最高機構,李洪志自任會長?!胺ㄝ喆蠓ㄑ芯繒痹谌珖鞯卦O有法輪功輔導總站39個,輔導站1900個,練功點28000個,參加法輪功的有200萬人李洪志卻信口開河地說有1億人。各法輪功輔導總站統一由“法輪大法研究會”指揮,李洪志的指令通過總會傳達到各總站,再由各總站逐級傳達到各輔導站、練功點和修煉者。法輪功組織要求修煉者每天到輔導站或練功點進行“修煉”,還定期舉行各種集體活動。法輪功組織實際上已成為李洪志進行各種違法活動的工具。

  李洪志及其操縱的法輪功組織不允許對李洪志的說教及其危害持不同的看法,誰反對李洪志和法輪功,法輪功組織就策劃非法聚集,煽動和組織圍攻。1996年以來,不少人發表文章揭露法輪功的丑惡,由此招致法輪功組織對學校、新聞出版單位、政府甚至公民家庭的數百次輪番非法圍攻,直至組織1萬多人包圍中央政府所在地中南海,進行非法示威。他們置法律于不顧,妄圖鉗制輿論,要挾,令他人和新聞出版單位不得對其稍有微詞,企圖造成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組織誰也惹不得的局面。這充分表明,“法輪大法研究會”是組織體系嚴密、帶有極強的政治目的?!胺ㄝ喆蠓ā眲t是這一反動組織的最高“行動綱領”。如果不旗幟鮮明地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就會國無寧日。

  綜上所述,法輪功及其組織打著宗教的幌子破壞宗教秩序和宗教信仰自由,以傳授法輪功為名危害普通公民的身心健康和財產安全,非法進行組織活動,非法印刷、出售法輪功書籍,并煽動和組織非法集會、沖擊國家重要機關、新聞單位和其他公民的住宅,已經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侵犯了中國公民在信仰、言論、人身安全、財產等方面的若干重要權益,屬于不折不扣的邪教。李洪志組織和利用法輪功所從事的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理應受到法律的追究,以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尊嚴。

  三、法輪功組織的主要表現形式

  以上論述了法輪功的本質之所在,為了進一步認清法輪功的本來面目,我們不妨再來揭示一下法輪功的表現形式。如同所有的邪教一樣,法輪功組織也有著自己的表現形式。這些表現形式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ㄒ唬┙讨鞒绨?。邪教的一大特征是教主崇拜,唯教主是從,為教主而死。李洪志妄稱“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人在傳正法”,“我要是度不了你,誰也度不了你”。他要求人們信奉他這個萬能的教主。在他的欺騙和盅惑下,法輪功的弟子們對他頂禮膜拜,甘受驅使,一切按他的說教去思想,去行動,直到去送死。這種可怕的教主崇拜,不僅使眾多的法輪功信徒甘冒違法犯罪之險與國家抗爭,而且將他們引上了頑固不化、白日升天的不歸路。

 ?。ǘ┚窨刂?。精神控制是邪教主為鞏固其“神圣”地位,維持其徒眾效忠自己的基本手段。李洪志對法輪功練習者實施精神控制的過程是步步緊逼,三步到位。一是引誘,以祛病、健身為誘餌,以“真、善、忍”為幌子,鼓吹修煉法輪功不僅能祛病、健身、修性,而且惠及親友。二是“洗腦”,要求練功者不光練功,還要“學法”,反復背誦抄寫,必須與其它學說一刀兩斷,必須把其它念頭統統了結。三是恐嚇,李洪志鼓吹自己“法身”無處不在,可以出入多層空間,可以對信徒加以保護并監控每個人的思想言行,以使法輪功練習者對其產生順者昌、逆者亡的教畏和恐懼,絕對服從其役使。

 ?。ㄈ┚幵煨罢f。編造邪說是一切邪教主蒙騙坑害群眾的伎倆。許多邪教組織往往以宣揚“末世論”,即“世界末日論”來造成社會恐慌,引起大眾注意,甚至預言某年某月某日地球將毀滅,隨之又大肆宣揚只有信了他們的教才能得救獲永生等等。如美國的天堂之門的邪教組織鼓吹“1997年大劫難”,幾十名信徒、電腦軟件工作人員集體自殺,隨海爾-波普彗星去天堂?!?999年天體大十字,地球要毀滅”“恐怖之神從天降”等均談世界末日。李洪志為了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編造了“世界末日論”、“地球爆炸論”等一套歪理邪說,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氣氛,使練習者狂熱、盲目地追隨他。

 ?。ㄋ模咳″X財?,F代邪教的教主大都是非法斂取錢財的暴發戶。李洪志早在傳功初期,就一面“免費”給別人治病,一面暗示患者應當捐助“功德”款100元以上。1992年5月至1994年底,李洪志伙同他人辦了56期法輪功學習班,收費300萬元以上。僅最近查出的這個案子和另兩個法輪功非法產業案,非法經營收入達16000萬元,非法獲利4000多萬元。已查明李洪志在海外銀行有巨額存款。

 ?。ㄎ澹┟孛芙Y社。邪教一般都有以教主為核心的嚴密組織,進行詭秘活動。以李洪志為總頭目的“法輪大法研究會”組織嚴密,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總站39個,輔導站1900個,練功點28263個,曾一度控制210萬練習者。李洪志規定,輔導站的站長必須是參加過李洪志所辦的培訓班的人。

 ?。┪:ι鐣?。邪教之害,主要表現在用極端的手段與現實社會相對抗。邪教“教主”大都有政治野心,有的一開始就有明確的政治圖謀,有的則是在勢力壯大后政治野心隨之膨脹。李洪志一伙人投靠西方反華勢力,甘心充當反華的工具他叫嚷“有人帶著魔性造謠事生,破壞大法”,要法輪功癡迷者“關鍵時要經得起考驗,怕什么,頭掉了身子還在打坐的?!币源颂羲?、煽動法輪功癡迷者向政府和法律挑戰。

  以上這些表現形式告誡人們,法輪功的社會危害性十分嚴重。此教不除,定會國無寧日。因此,作為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中國公民,都不能容忍這一組織繼續危害國家與社會。(李永升,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付其運,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2009級刑法專業博士研究生)

 

【責任編輯:辛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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